
地方议会是做什么的?
地方议会是对地方自治团体将要执行的事务进行审议和决定的决策机构,并负责监督和指导执行机构是否按照议会的决议适当执行。此外,议会还具备接收居民意见并要求政策反映的请愿权,以及与议会运作相关的独立自治权。
作为决策机构的职能
地方议会对涉及居民负担、制定条例、团体运作等地方自治团体的整体政策进行审议并作出最终决定。与仅提出意见的咨询机构不同,地方议会拥有最终确立自治团体意志的权力。
作为居民代表机构的职能
在居民无法直接参与地方行政,而是通过选举代表参与行政的代议制间接参与政治中,承担居民代表功能的机构必不可少。地方自治团体中承担这一功能的就是地方议会。
作为立法机构的职能
地方议会担负着制订被视为地方自治团体法律的条例,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功能。虽然地方行政长官也被赋予“规章”的制定权,但这只是根据地方议会所制定的条例授权后才能制定的。
作为监督机构的职能
地方议会不仅决定地方自治团体的政策,还监督这些政策是否为了提升居民福祉而得到适当执行,并推动整改执行机构违法或不当的处理行为。
